TA的每日心情 | 2014-11-24 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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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8 天 [LV.4]辟谷小学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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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德是隐藏的德行,与阳善的公开行善是相反的。《了凡四训》解说阴德是做好事而不为人们所知道,上天会加以赐福;而阳善则是做好事让人们知道,得到群众的称赞而享有盛名。对于阴德,民间称之为"阴骘",劝善书中就有《文昌帝君阴骘文》。无论我们做好事或坏事,都会报应在自己和亲属身上的,正是"近在己身,远在儿孙。"
《易经》告诉我们"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这表明了"为善得福,造恶得祸"的原理。多做好事,而不沽名钓誉才是阴德。
在阴德的阐述中,佛教以因果业力解释,而道教则用承负解说,二者之间虽有差异,但劝人向善的动机总是一致的。《太上感应篇》说:"故吉人语善视善 行善,一日有三善,三年天必降之福。凶人语恶视恶行恶,一日有三恶,三年天必降之祸"是用其道理的。试想想做好事就是多交好朋友,而造恶为非则会树立冤家 敌人,"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朋友多才是好事嘛!
冥罚淫律----陆判官淫律补篇(判官名之道,宋时人也)
凡奸淫之事,有用药打胎,致丧一命者,加倍治罪。
凡奸淫处女,在十二岁以上者,虽属诱奸调奸,俱以强奸论,若有害人命者,加倍治罪。
凡已有子而又置妾者,一人,减寿二年。有功名者,削功名八分,不减寿。
凡寡妇无意改嫁,而用计诱之者,减寿三年。有意改嫁,免去减寿。
凡娶一寡妇,留夫家一子女者,减寿二年,子女致死者,减寿一纪。
凡朋友相见,谈淫佚之事者,三次,减寿一月。致人有淫事者,减寿三年;有功名者,罚停迟功名。
凡路遇美色,目逆而送之,三次,减寿半月。若假托殷勤,实存恶意者,一次,减寿一算。原注:一算三月也。抱朴子曰:算者三日也。金科辑要则云:算者,三年也。此当以原注为准。
凡喜听淫戏者,一次减寿三月。有功名者,罚停迟功名。点淫戏者,一次,减寿一算,若有所害,转兽一世。
凡喜看淫书者,三次,减寿半月,致生疾病者,减寿三年。
凡诱人行淫事者,照人所犯之罪减二等,父兄纵子弟行淫者、纵仆类者亦同。
陆判官云:按此冥罚,各淫罪固难稍宽,而乱伦之罪尤重,无论以卑凌尊,以长欺幼,死后俱入无间地狱。今日世风大坏,犯此者每出于仕宦之家,读书之子,相染日久,习以为常,迷不知耻,将不知所终。诸神仙不得已,奏明玉帝将冥罚明传阳世,不必隐讳,其 有见此冥罚,而知悔改者,减罪。行忠孝者,减罪。积功德者,减罪。若见此篇仍不知改悔,反加毁谤者,定遭恶报或雷击,或有见此篇遵信而广传者,传一百人, 增寿一纪。传二百人,无子得子。传三百人,增寿二纪。传四百人,子孙盛昌。传五百人,功名连绵。传一千人,名登赤 箓。传流天下,死后成仙。传十富豪,抵传 二百人。传一仕宦,抵传百人。此皆经孚佑帝君奏明 玉帝,照准施行。
谨按:金科辑要,系清咸丰六年,文昌帝 君降于湖南醴陵县之擂鼓桥诚尽林,此科原乃上帝所定,秘之玉箧,文帝恳求玉旨,颁行人世,发明天律,又曰阳律,罚民之恶,降灾劫以诛其心。清光绪三年,文武二帝,恳蒙玉帝准后,颁轮科彰明阴律,核人之罪,有地狱以诛其魂,又经诸仙述辑,凡金科所未尽有者,是书续传其旨,飞鸾缮稿,普示人间。
阿比甲当嘎按:上天慈悲,未因为科技发达而否定或改变古时颁布的《冥罚淫律》明传阳世施行条文,同时这也是给有心改过、有缘、有幸能够看到此篇条文的善信大德最好、最大、也最快的改过、积阴德方案。《功过格》有云: [凡人有过错,低心相劝,曲挽从正,犯错者遵从:记50功;凡人有过错,低心相劝,曲挽从正,纵使他人不听:记5功。] 若有心劝人者、发大无畏心者,因此被人嘲笑、揶揄,您仍被记功,若因此挽救沉沦学子则记功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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