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2016-2-9 23:44 |
---|
签到天数: 598 天 [LV.9]辟谷大学II
|
三种身不善业,第一是杀生:比如我明明知道它是众生,心里也有想杀的念头,行为上也实施了杀害,最终也断除了它的生命,这就叫杀生。
而且,我叫别人杀与我自己杀,业完全是一样的。《正法念处经》云:“若教杀生,若杀生者,彼二种人,同一杀业,堕活地狱。”
在所有罪恶当中,杀业是最严重的。龙猛菩萨在《大智度论》中说过:“诸余罪中,杀罪最重;诸功德中,不杀第一。”
在座的人都知道,人们最喜欢的就是自己的生命,一旦生命受到威胁,将财物、地位等身外之物全部付出也愿意。不仅人类是这样,天下的众生都如此爱重自己的生命。所以,如果我们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等目的而残害生灵,那就太惨无人道了。
可能长沙的老年人印象比较深,据历史记载,八年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以70多万人为代价,杀害了3500万中国人,所以人们都叫他们为“日本鬼子”。那时人们都觉得:如此摧残人的生命,是极其恐怖的,这完全是一种无人道主义的表现。
其实,残害其他生命跟杀人也没有什么差别,只不过我们的价值观还没有到达这样的高度。因此,衷心希望广大居士不要杀生,并尽量远离荤腥。在这方面,汉传佛教有很好的传统——吃素,大家都需要继承、学习,并付诸实际行动。
总之,大家以后应将“不杀”放在一切功德的首位。不但不杀,还要尽量做无畏布施——放生。因为对众生来讲,给予生存的机会是所有赐予当中最无上的。大家都清楚,当我们要离开世间时,若有人救了我们,一生都会感激不尽。
第二是不与取:其实,不与取就是偷盗。现在社会,偷盗是非常严重的,有些以小偷的身份窃取,有些以各种狡诈的行为骗取,有些以偷税、漏税等方式盗取,有些以强迫的手段夺取……不管怎么样,若我们把别人的财物归为己有,就有非常大的过失。《大智度论》云:“饥饿身羸瘦,受罪大苦剧,他物不可触,譬如大火聚。”可见,通过各种手段把别人的财物归为己有,就会感受接触大火聚的痛苦。《正法念处经》中亦云:“观偷盗如火。”
正因为偷盗的后果特别严重,我们就不能通过不正当手段把别人的财物归为己有。但现在社会这样的现象越来越多,很多部门的官员和工作人员都没有因果观念,这是特别可怕的社会现象。所以,大家以后应尽量将自己的财物布施给有缘众生;如果实在舍不得,也不要偷盗他人乃至国家的财物。其实,国家的财物是大家共同的财物,我们不能因为是国家的,就随随便便偷盗。若没有因果观念,后果将不堪设想。
第三是邪淫:邪淫对整个社会的道德、秩序、家庭等,都会带来不良影响。因此,佛陀在《佛说大乘日子王所问经》中讲:“下劣淫欲行,直往于无间。”如果行持非梵行或者邪淫,就会直接堕入无间地狱,也有直接堕入煻煨坑等近边地狱中的,甚至变成人时,也要在很多世中变成残疾人、哑巴、聋子等。
在汉地,这样的公案相当多。因此,作为在家居士,应该过清净的生活。其实这也不难,因为通过闻思修行,将各方面的佛教道理融入自心时,对治各种不良贪欲和恶行,是非常容易的。
总之,大家一定要断除三种身体的不善业,而受持清净的戒律。因为,清净的戒律是一切功德之本。如果有一分清净的戒律,功德之种就扎根于大地,慢慢就会开花结果。也就是说,所积善根若有一条别解脱戒作为所依,能依的功德慢慢就会增长。可见,这是非常重要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