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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黑色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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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4 20: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2008年,国家审计署曾对国内18个省市收费公路进行了审计。结果发现,辽宁、湖北等16个省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至2005年底违规收取通行费149亿元。浙江、安徽等7省提高收费标准,多征收通行费82亿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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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4 20: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山东、北京等12个省市35条经营性公路,通行费收入高出投资成本
  数倍乃至10倍以上。18个省市政府和交通部门将应专项用于还贷的通行费收入291亿元改用于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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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4 20: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财政性资金投入经营性公路形成的国有股权收益及转让公路国有资产取得的转让收益中,有58亿元遭闲置或被挪用,根本没有用于公路再建设或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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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4 20: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17.9亿元被挪用于建楼堂馆所、投资股票和对外投资,用来还贷的钱不及收到的过路费的1/10。审计署指出,那些做法已违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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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4 20: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的初衷,实质是将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一部分责任转嫁给社会和公众。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翁孟勇今年1月份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就“天价过路费案”以及高速公路收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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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4 20: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在研究逐步建立一个稳定的、低标准的收费系统,这个收费要使老百姓能够承受。”4月,交通部副部长冯正霖又表示:“近期将会同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等部门联合部署收费公路的专项清理工作,坚决撤销违规设置、收费期满、站点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本报记者孙永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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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4 20: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截至5月17日,已经提交的个税修正意见超过22万条,创人大单项立法征求意见数之最。10余位专家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发表意见,多名专家表示个税3000元起征标准已很高,不宜再上调。(5月18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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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4 20: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草案,这次全国人大作了十分正确的决定。暂缓表决,先向国民征求意见。22万条国民意见,创人大单项立法征求意见数之最,雄辩证明全国人**那些专家们更了解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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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4 20: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更清楚亿万国民对个得税的是是非非。按理说,在很多法律法规出台前都有征求国民意见先例的今天,在尊重民意成为立法执法从政执政惯例的政治文明台阶上,本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草案送交全国人大审议表决前,有关部门就应当先行充分征求国民意见,尊重民情,吸纳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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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4 20: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全国人大代表民意,代替送交草案的有关政府部门,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草案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收集到22万条意见之多,就该让有关政府部门感到震惊,感到愧疚,这些部门的专家们也该感动,甚至汗颜。不料,专家们根本就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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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9-1-14 18:50
  • 签到天数: 1074 天

    [LV.10]辟谷大学III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4 20: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广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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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10-14 20: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22万条意见的帐,就不买全国人民的帐,也就不买全国人大的帐。不虚心接受意见,不认真开怀纳谏,不仔细研究民意,而是再次固执己见,依旧强调个税3000元起征标准已很高,不宜再上调。闭门出草案,是傲慢;闭耳拒民声,是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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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10-14 20: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专家们的傲慢与偏见,价值几何。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提出,发达国家减除费用标准相当于居民月平均工资的24%至40%左右,而草案规定我国的减除费用标准相当于月平均工资(约2800元)的100%,远高于发达国家的水平。朱青为什么不考虑我国职工工资仅有发达国家职工工资几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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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10-14 20: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一次社会分配中,我国百姓收入占GDP比重为15%,西方国家接近30%;我国更多的税隐蔽在商品价格中,即使取消个得税,还是重税国家,难道朱青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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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10-14 20: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孙钢认为,从2008年到现在,我国物价水平上涨了10%到15%,据此计算,减除费用标准应提高到2200元左右,草案的规定高于这一水平。请问孙钢,你是否知道,陈志武曾以1995年的100为基数,到2007年国家财政税收总体增长5.7倍,平均每年上升16%;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12年只增长1.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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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10-14 20: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平均每年增长8%;更惨的是农民人均纯收入只增长1.2倍!这几年政府财政收入增长速度仍是GDP的两倍,而百姓收入的增长仍低于GDP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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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10-14 20: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说,除法定减除费用外,“三险一金”已经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按照3000元标准计算,实际扣除额为3896元,这标准已经很高。请刘佐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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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10-14 20: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只是证明企业不堪重负,除了垄断国企外,一般企业尤其是无法走歪道的民营企业,已没有多少余地给职工提高工资,需要国家为企业减负。另外,“三险一金”难道是个得税应税额?作为税务专家,为什么不提倡与国际接轨,按年收入、按家庭征收个得税?这样是否更符合个得税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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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10-14 20: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财政部曾表示,个税免征额若上调到5000元,则只有3%的人纳税,这个税存在的意义就不大了。请问财政部,是否知道党中央国务院正在大力促进国民消费,促进内需,让百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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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10-14 20: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此,要改善目前极不合理的一次分配比例,大力提高(准确说是恢复)劳动者的应得工资?虽然工资倍增计划,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很可能是海市蜃楼,望梅止渴,但是万一中央拿出有效决策,真的大幅度提高百姓收入了呢?财政部有那么多智囊专家,怎就没有一点预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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