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2015-2-16 0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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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45 天 [LV.5]辟谷中学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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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朴守真”作为老子天道自然观中的一种思维取向,亦可视其为老子思想的核心所在。为什么这样说呢?这要从老子之“道”的原理上说起。老子之“道”在根本上是一种自然之道。这个自然之道,既是万物之起源,又是万物形成规律及其所依凭之途径。它自然而自发,没有外在力量强加于其之上,此即后人所言“天道自然”之意。回归真实,也就是要回归天道自然。这一根本的思维取向实质上也就是一种价值取向。所以在老子看来,人所要做的一切(德的领域),不过是顺应自然而符合天道自然,可是人类历史所显现的人为事物,是远离自然之道,所以人为事物的根本取向是理所当然地回归真实。
看看“道”与“德”相连所涵括的内在意向就可明白老子此层意思。“道”与“德”相连,意谓“道”可为个别事物所拥有,而个别事物一旦拥有“道”时,即成为了它的“德”,此即“德”之古义为“得”的深意所在。“德”在《老子》中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道创造了万物,万物各自体现出的本性就是“德”,它是“道”所赋予的,是“道”的体现。没有道,就没有万物;没有德,万物就失去了本性。德者所得于天,能全天理即为有德。具体到人,顺之于性、得之于心即为人之德;具体到物,顺之于理、自足其性即为物之德。综观之,中华文明中儒、道共遵的“中和”之道,其实亦源于老子抱一而守中的自性和谐原则,并建基于“道”之“德”上,因而老子的自然之道的原理中,又无疑深涵着一种可贵而永恒的和谐精神。
一、“莫之命而常自然”涵括的回归真实思想
天道自然,人道岂可违反自然?这里的“自然”,是指自然而然、自己如此。老子强调“莫之命而常自然”(《老子》五十一章),旨在让万物顺任自然而不要加以干涉。因而政治的最高境界即“无为”,连孔子也接受了这一理念。这是儒道二家的共同之处。《老子》五十一章的全文为:“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宰。是谓玄德。”陈鼓应先生的意译为:“道生成万物,德畜养万物,万物呈现各种形态,环境使各物成长。所以万物没有不尊崇道而珍贵德的。道所以受尊崇,德所以被珍贵,就在于它不加干涉,而顺任自然。所以道生成万物,德畜养万物;使万物成长作育;使万物成熟结果;使万物爱养望风调护。生长万物却不据为己有,兴作万物却不自恃己能,长养万物却不为主宰。这就是最深的德。”[1]“莫之命而常自然”的深刻之处就在让事物自然而然地展开自己本有的历程,而不要作出违反其本性的行为。老子所谓:“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坦然而善谋”(《老子》七十三章),正可作为“莫之命而常自然”这一命题的另一种解说:它诉诸于自然的根本规律,这种规律是不争攘而善于得胜的;不说话而善于回应的;不召唤而自动来到的。
实质上,世间最大的和谐就来自顺从自然(规律)而使万物“自足其性”、“各就其位”。顺从自然(规律)才会让事物的本性更加充实圆满,社会伦理与国家政治一皆如此,这是和谐的原理所在,强加人为偏离规律必定会远离事物本性。这是老子强调“尊道而贵德”的根本原由,也是他对“上德不德,是以有德”(《老子》三十八章)的深刻体验,而这一深刻体验,导引并开启了孔子儒学及《中庸》“肫肫其仁”的人生境界。道无二端,自足其性的中和之道,乃顺从天理自然、??一不已之极致。《中庸》说:“浩浩其天,渊渊其渊,肫肫其仁。”这无疑是对天、天命的无限性、绝对性、永恒性的一种敬畏之词。“浩浩”是广大无限之义,“渊渊”是深远无穷之义,“肫肫”则是深厚恳切之义,同时也是生命成德而有根源之义。儒道二家的尊道贵德之论,词异旨同,上达本体。
老子所谓“四大”,即人、地、天和道。地、天和道都是按自然规律运行的,人当无例外。因而天道自然的根本内核就在“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是老子关于“人天”的基本理念。人应当与天地和谐,“知和曰常”、“知常曰明”。反其道而行之,那就是“不知常,妄作凶。”这都是老子天道自然理念中和谐原理的价值取向,是具有伦理精神的价值取向。
据此,老子还运用“水”、“牝”、“婴儿”等征象喻示道德,其中深涵着一种回归真实之精神。由是,“功遂身退”,乃“天之道”。“爱民治国”,当“为而不恃”。由是而引申出的老子回归真实精神的高卓之处便在“贵以身为天下者,可以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者,可以托天下。”意谓看待世界珍贵如其身,爱护世界如爱其身。从这一视角看,老子五千言不独为“隐士”所发,更为圣王而发。圣王当以“不干扰”的方式来治理世界,才可显现天道自然的真实。所以我们紧接着要探讨的就是老子无为之道的内在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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